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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盐城市市本级工业强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4-02

各入驻企业:

接区经发科技局通知,2024年度盐城市市本级工业强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中明确的支持项目,具体参考申报指南。

二、申报主体

申报项目入库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盐城市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特殊项目从其规定);

2.无安全、环保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办出具的信用信息一体化审查报告为准);

3.同一项目(同一项目认定以项目备案证为准)不得重复申报;

4.满足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5.严禁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代理编制申报材料,并按比例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成。对于有这种行为的申报单位一经发现收回全部支持资金,并将上述失信行为记入信用信息库,取消其3年内申报市级专项资金的资格。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表;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线上系统中明确须上传的其他材料,需要申报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在“盐企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栏目(https://yc.jszwfw.gov.cn/zybWeb/home)进行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盐城市市本级工业强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加快推进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申报指南.doc

附件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

附件4:2024年度盐城市市本级工业强市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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