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2年度西伏河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入驻机构:
根据2021年中心试运营情况和《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合作协议共建协议》要求,经西伏河中心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
1、中心与各入驻机构在2021年签订的原入驻协议基础上,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善协议或重新签订入驻协议。并根据入驻协议缴纳物业服务、水电等费用(具体办法参见《西伏河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物业服务费及水电费收费办法》西管办【2022】2号文)。
2、对所有入驻机构自2022年2月20日起开始考核考勤。自正式考勤之日起,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具体办法参见《关于加强中心入驻机构考勤管理的通知》西管办【2021】1号文、《关于使用考勤机进行人脸识别及指纹录入的通知》西管办【2021】4号文)。对于不服从相关管理办法、不能完成协议规定及指标的机构,给与1个月的整改时间。整改不达标的机构,由管理办公室出具书面通知并在3日内搬离中心(或提出申请合并办公),中心保留该类机构的工商注册手续,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重新签订相关入驻手续后,方可返回中心办公并。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西伏河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